各区(开发区)建设局、建管站(散办),各预拌混凝土(砂浆)生产企业:
按《市城建委关于开展全市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站点质量行为专项检查的通知》统一部署,2016年8月5日至9月22日,市城建委在生产企业自查、各区建管部门普查的基础上,检查了42家预拌混凝土站点、5家预拌砂浆站点的质量行为。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各区建管部门重视预拌混凝土(砂浆)生产站点质量行为和绿色生产监管工作,认真开展生产站点质量行为全面普查,对问题企业下达整改通知并督促整改,能集智集力帮助生产站点改善质量行为。如江夏区借助专家开展检查、汉阳区检查态度认真、蔡甸区积极为企业做好服务、东西湖区在站点升级改造上主动作为、黄陂区召集辖区内生产企业的总工研究整改对策、青山区主动提醒生产企业加强对辖区内活性骨料的检测,取得良好效果。
(二)全部受检生产企业的混凝土拌合物现场抽样后,经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强度均达到设计值要求。大部分生产企业的质保体系完善、设备设施齐全、生产控制严格、资料管理清楚,原材料、产品的检测比较规范,试验室功能分区合理,仪器操作台账完备,配合比管理制度相对完善,混凝土(砂浆)生产质量基本处于受控状态,重视技术人才培养及绿色文明生产建设管控,节能环保、文明生产意识提升比较明显。如武汉华强商品混凝土公司实现了原材料从进场到使用全过程可追溯,并建立了产品质量跟踪及回访制度;中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江夏站对试验室进行了精细、规范化管理;武汉汉北通达混凝土有限公司利用第三方监测机构的设备与平台,全方位控制了进场砂、石的质量;湖北省建工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武汉明华混凝土有限公司、武汉海剑环保节能有限公司等公司自觉开展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相关培训,重视后备人才梯队的培养;云海混凝土有限公司完成了升级改造、封闭料场与搅拌楼、建立冲洗槽、配置洒水车、喷雾降尘器等降尘设备。
(三)武汉混凝土协会为配合做好此次检查,专门从专业技术委员会抽调业内专家参与检查,为本次区站开展检查工作提供了较大人员和充分的技术支撑。
二、存在问题
(一)质保体系方面。部分企业主要管理人员配备不明确、技术人员能力不过关。个别站点内部管理体系未及时进行更新、修订,在生产质量控制中未严格执行,流于形式。如湖北楚凌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试验室负责人无中级职称,混凝土试验员能力不足;武汉鑫祥信水泥制品有限公司无规范的企业主要人员任命文件;湖北浩祥混凝土有限公司、武汉市盛大材料有限公司未见试验室负责人社保资料。
(二)配合比管理方面。少数企业未及时根据原材料情况及混凝土质量检验结果和生产任务单下发相应的配合比通知单,有的企业未严格执行管理规定,配合比通知单不是由总工或试验室负责人签发,存在随意调整配合比或配合比调整记录缺失现象。如武汉市第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主要人员业务能力不足,配合比设计信息不全,配合比通知单无签发人签字,且生产过程中无相应的调整记录;武汉君善建混凝土有限公司部分工程生产时未及时签发相应的生产配合比通知单。
(三)原材料质量控制方面。部分企业存在未按要求复检原材料、检验项目和批次不足、扩大检验批容量理由不充分、检测原始记录不规范、骨料进厂证明文件缺失、进场骨料预均化不充分、材料标识牌内容不全、不合格原材料处置信息不详细、储存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少数企业存在骨料来源不明、未注明混合砂的使用等现象。如湖北楚凌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原材料检测指标不全,检验编号与资料出具不对应;湖北宏辉建材有限公司未见石粉的复试检验报告。
(四)生产质量控制方面。普遍存在质检员工作日志记录信息不全、三方交货验收单签字不到位、交货检验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存疑等问题。部分企业原材料配料秤自校不规范、分级不合理、量程不达标;混凝土退货记录不真实、处置方法不得当。如武汉君善建混凝土有限公司原材料秤自校和原始记录不规范,无独立的样品间。
(五)试验室管理方面。部分企业未设置独立样品间、原材料留样样品密封不严、无江砂检验原始记录,混凝土试配室管理不符合标准要求。如武汉盛大材料有限公司混凝土试验室存在混凝土试件标识不清。
(六)混凝土试件管理方面。存在不明混凝土试件、批量制作试块、试件制作不规范、养护不达标、养护室温湿度控制不严等现象。如湖北宏辉建材有限公司、湖北楚凌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试件管理不规范、站内有一定数量的不明混凝土试件。
三、问题处理
(一)对本次专项检查中存在问题较多6家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所属的区建管部门下达整改联系函,区建管部门要督促企业做好整改,做到限时完成、限时回告。
(二)针对检查中存在的主要人员不明确、技术人员水平不足、内部管理体系陈旧、原材料质量控制不严、日志记录信息不全、交货检验签字不到位、试验室行为不合规、混凝土试件管控不规范、养护室温湿度不达标等突出问题,各生产企业应按相关标准及管理要求进行限期整改,各区建管部门要做好监管。
四、下步工作
(一)各区建管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不断加强对企业的质量行为和绿色文明生产的监管,加大日常监督与执法力度;要加强资质管控,确保所有受理的新建站点全部达到绿色生产星级标准要求;要对辖区内预拌混凝土(砂浆)企业质量行为、绿色生产情况不定期开展检查并采取差别化管理,对检查中暴露问题较突出、投诉较多或出现较大质量问题的站点重点监督检查,做到举一反三,完成好混凝土搅拌站点的提档升级改造和扬尘污染治理的任务目标。
(二)各预拌混凝土(砂浆)生产企业要规范企业内部质量管理,针对当前全国及我市因违规使用钢渣骨料而出现的混凝土质量问题,要进一步加强原材料的自控和检验检测,禁止不合格或缺乏成熟检验标准体系的原材料(特别是钢渣骨料)在混凝土中使用,从源头把好混凝土质量关;要从提高供给质量出发,加速企业产品升级换代,加大高性能混凝土在建设工程中的供应力度,更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需要,促进预拌混凝土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要提升绿色文明生产管理水平,加强企业提档升级改造,提高风险防控意识,加强自控能力建设;要发挥规模企业的领头作用,鼓励以市场化的方式推动产业整合。
(三)武汉混凝土协会要充分发挥平台作用,针对此次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做好剖析,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技术人才交流、培训和宣传引导,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不断促进提升行业的质量管理和绿色生产水平。
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6年11月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