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混凝土协会章程

20233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团体名称为武汉混凝土协会(以下简称本会)。英文译名WUHAN CONCRETE ASSOCIATION。

第二条  本会的性质:本会是由武汉市内依法注册的从事混凝土生产(或销售)的企业和相关经济组织自愿组成的全市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带领会员单位遵守政府行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规定。促进本地区预拌混凝土、砂浆及相关行业发展,为会员单位提供服务,反映会员单位的诉求,规范会员单位的行为,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为武汉地区城市建设服务。

第四条  本会的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是武汉市民政局,党建工作机构是中共武汉市社会组织综合委员会。本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党建工作机构、行业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会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本会召开理事会、会员大会、大型学术报告会等重要会议,应提前向登记管理机关报告。本会举办庆典、研讨会、论坛等活动,应在每年1月和6月,向登记管理机关申报活动计划,省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本会组团出国出境、与境外交流交往,接受境外捐款等,在活动前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登记管理机关报告,需办理手续的,应办理相关手续。

第六条  本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七条  本会的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江汉北路77号江都仕嘉A座3107号。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八条  本会以行业服务、行业规范、行业协调和担任本行业的代表为基本职能,主要有以下工作任务:

(一)推动制定行业地方标准、配合开展行检行评和企业资质认定、等级评定、技术职称评定、执业资格评定、绿色企业第三方评定等工作;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规范本行业的行业规则、普及质量规范和服务标准,建立健全行业自律机制,提高行业整体素质,协调会员关系,维护行业利益;

(三)开展行业内的调查研究,代表本行业对与本行业发展、改革及与本行业利益相关的政府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向政府主管部门反映会员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其合法权益;

(四)组织开展本行业的培训、技术咨询、新技术(标准)推广、信息交流、会展等活动,推动横向联系和技术协作;

(五)代表会员对